省市
地区生产总值(单位:亿元)
比去年同期增长
北京
4972.8
11%
上海
6574
10.3%
天津
2951.88
16.3%
安徽
4180.7
14.2%
黑龙江
3414
11.8%
河南
8593.53
13.7%
四川
5388.5
9.1%
陕西
2898.49
16.2%
青海
417
13.6%
广东
16018.01
10.7%
山西
3254.35
12.6%
湖北
4971.92
13.9%
湖南
4911.36
云南
2451.5
11.1%
甘肃
1269.57
10.1%
福建
4534.48
13.8%
宁夏
440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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