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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企业保证金台账“实转”被暂停

2008-11-25 08:57:09  来源:财经网  作者:  进入论坛>>

  商务部、海关总署近期联合发文,对95%的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的加工贸易限制类保证金台账“实转”实施暂停,此举有望缓解加工贸易企业的资金压力。

  根据此项政策,《商务部海关总署2007年44号公告》(下称44号公告)所附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中全部出口类产品和进口类中的轻纺产品,有95%产品的加工贸易限制类保证金台账“实转”将被暂停。上述商品2007年加工贸易出口300亿美元,进口40亿美元。据测算,此项措施将帮助企业减少年资金占压约185亿元人民币。

  44号公告中规定,对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业务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行“实转”管理,即企业开展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在合同备案时,须缴纳台账保证金;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加工成品出口并办理核销结案手续后,保证金及利息予以退还。

  公告还规定对限制进口类目录其余122个海关编码商品开展加工贸易业务,A类企业暂停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实行“空转”管理;B类企业实行50%“实转”;C类企业实行100%“实转”管理。公告称,为配合国家实施区域发展战略,引导加工贸易项中西部梯度转移,中西部地区A类和B类企业仍实行“空转”管理。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一内部人士告诉记者,继出口退税政策为一般贸易企业增利后,此项政策有利于为加工贸易企业进一步“松绑”。目前纺织行业约有70%的一般贸易型企业,30%的加工贸易型企业。

  来自中国第一纺织网此前公布的测算结果显示,2008年上半年中国纺织服装加工贸易进口总额为67.51亿美元,其中需要缴纳的台账保证金约6.23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为43.9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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