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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商品临时价干预解除 后两月CPI或低于4%

2008-12-02 10:01:17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进入论坛>>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一日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一日在其官方网站宣布,根据《价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自即日起解除年初对成品粮及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猪肉和牛羊肉及其制品、乳品、鸡蛋等食品类商品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停止对相关商品的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工作,由经营者自主定价。
 
  中国今年CPI二月份同比上涨百分之八点七,达到顶点;十月份上涨百分之四,已使得一度高飙的CPI连续六个月回落。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姚景源日前在一个研讨会上称,今年十一月、十二月CPI同比增长或在百分之四以下。

  专家称,七月份以来,国际上石油、粮食等大宗商品价格急跌,加上曾一路领跑的国内肉价也下行,食品类商品临时价格干预已无必要。但发改委同时要求做好解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相关工作,继续加强价格监测预警,进一步完善粮食、猪肉、食用植物油等重要商品保障市场供应、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的预案,努力保持重要地区、敏感时段的重要商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确保市场平稳。

  国家发展改革委讯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宣布,根据《价格法》第32条规定,自12月1日起解除年初对成品粮及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猪肉和牛羊肉及其制品、乳品、鸡蛋等食品类商品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停止对相关商品的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工作,由经营者自主定价。

  国家发改委同时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认真做好解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相关工作,确保市场平稳。继续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密切关注曾经列入临时价格干预范围内的商品市场和价格变动,防止出现价格异常波动。加强市场价格检查和巡查,加强对曾经列入临时价格干预范围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严肃查处串通涨价、变相涨价、价格欺诈、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进一步完善粮食、猪肉、食用植物油等重要商品保障市场供应、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的预案,努力保持重要地区、敏感时段的重要商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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