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尽快得知立案消息。 消息来源有:企业自己的海外渠道;律师界;互联网上外国相关官方网站;我驻外商务处;外经贸部公平贸易局及相关商会等。 二、积极应诉,顽强抗争。 即使不能取得全胜,也可以努力使征收的反倾销税有一个级差状况,在可忍受的关税限度内继续出口,维系市场份额和长期客户关系。国家指导应诉的相关部门是外经贸部公平贸易局。贸易局授权五矿化工、轻工工艺、纺织服装、医保、机械电子、食品土畜等六大商会协助企业应诉。 三、快速反应,聘请律师。 注意“三要两不要”:要请懂国际贸易、懂生产流程的律师;要请擅长反倾销诉讼业务并有实战经验的律师;要请在立案前5年内或立案调查时未代理过起诉我国出口产品案件的律师。曾代理过起诉中国案件的律师不要请;进口商的律师最好不要用,以免泄露自己的商业机密,对日后出口不利。准备充分动手早,律师应尽早进入。 四、积极配合调查取证。 在调查过程中,美国商业部人员对会计记录最感兴趣,要求中国企业提供所有必要的数据,以便进行计算。除了核查构成成本的各个环节因素外,还对公司性质及谁是公司的决策者相当感兴趣。因为调查者认为,这些问题也很重要。在国有体制下,厂方需要证明他们的商业决定是自主作出的,而不是受其他意志左右。这种调查过程有点类似办案的取证过程。中国企业一定要抓住这种机会,在律师和商会的指点下,配合调查,积极应诉。 五、多角度寻找突破口。 应诉中,利用一切法律赋予的权利,从多角度寻找突破口,敢于处理,善于处理,首先力争把倾销幅度压下来,另外还有胜诉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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