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中博会简报
第21期
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秘书处编 2007年9月16日
【编者按】 在9月15日下午举行的第四届中博会中日中小企业高峰论坛上,中日两国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分别作了精彩的演讲。现摘登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欧新黔的演讲
一、中日中小企业合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日本是世界经济强国之一,既有世界闻名的大企业、大集团,也有量大面广、特色鲜明、富有活力的中小企业。大企业、大集团与中小企业共同构成了日本经济的重要支柱,成为推动日本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中日两国在经济领域有着很强的互补性,合作潜力大,为两国展开经济互利合作、共创双赢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天地。
中小企业是中日经济合作的重要领域。中日双方中小企业政府管理部门都十分重视中小企业发展,重视加强中日中小企业间的合作与交流,并曾取得很好进展。1998年至2004年,由原国家经贸委中小企业司与日本原通产省中小企业厅共同实施了“中日五年合作计划”,在构建政策体系、支持中小企业融资、企业经营诊断指导、综合试点城市和中小企业500名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等5个方面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今年是中日邦交正常化35周年。温家宝在今年4月初访问了日本,中日双方发表的《联合新闻公报》中确定,双方将共同举办第四届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日中小企业博览会,这对于深化两国中小企业合作交流,促进两国的经贸合作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第四届中博会特别安排了中日中小企业产品和技术展示、洽谈和交易等内容,日本方面组织了400多家企业参加博览会,并与中方共同举办了本次中小企业高峰论坛。这充分表明了中日双方加强中小企业合作,共同促进两国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意愿。加强中日两国中小企业合作,有利于巩固和发展中日经贸合作关系,促进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有利于增进两国中小企业间的相互了解与沟通,加强合作与交流,促进贸易往来与投资。
二、努力构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政策体系
中小企业是促进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而活跃的力量。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历史表明,中小企业不仅在解决社会就业问题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且以其富有生机的创新活动,为经济增长提供了重要的源动力。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在市场、融资、人才、管理等方面都处于弱势地位,特别是在创业初期,中小企业遇到的困难往往是难以想象的。因此,采取各种措施扶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
近年来,中国各级人大、政府及其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改善了中小企业的经营环境,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2003年1月,我国颁布实施了《中小企业促进法》,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中小企业的法律,标志着我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开始走上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中小企业促进法》以“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扩大城乡就业,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立法宗旨,确立了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法律地位,明确了政府管理部门的职责,并将扶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政策上升到了法律的高度。
三、继续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支持,优化中小企业成长环境
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推动创新、催生产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当前我国中小企业的外部环境虽然有所改善,但仍然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促进中小企业又快又好发展,必须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继续深入贯彻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加大政府支持、引导和服务的力度。下一步要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中小企业政策支持:
一是放宽和规范中小企业市场准入。
二是着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三是加大技术创新和人才开发支持力度。
四是健全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财政部副部长张弘力的演讲
中国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同时提出“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以推动中小企业提高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我们对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方向、重点及方式等进行了不断探索、实践和总结,逐步形成共识:一是财政政策必须合理界定作用范围。中小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政府既无必要、也无可能全部包办解决,关键是从弥补市场失灵的角度出发,抓住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关键环节,着力加以解决;二是财政政策必须与市场机制相结合;三是财政政策必须将公共性贯彻始终,着力于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建立激励中小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财政政策主要按照以下思路不断完善:
一、由分散布点向突出支持重点转移。近年来,我们对传统的财政资助方式进行了改革。今后将进一步按照国家发展战略、产业政策,针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合理确定政策着力点,并完善中长期目标及规划,以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弥补市场失灵及政策导向作用,引导中小企业转变增长方式、加快结构调整、着力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步入科学发展轨道。
二、由支持单个项目向加强环境建设转移。近两年,我们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加大了对中小企业技术服务机构及融资担保机构等环境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资金规模及所占比重逐年增加。
三、由直接支持向间接引导方式转移。为推动创业投资发展,我们于近期出台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暂行办法》,旨在通过设立引导基金来引导创业投资行为,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和技术创新,将分别采取阶段参股、跟进投资、风险补助、投资保障等四种支持方式。
四、由扶弱济困向培育市场竞争力转移。财政政策应致力于为中小企业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激发其自主创新能力和培育市场竞争力。一是建立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为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在一个起跑线上平等竞争创造条件。二是提供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为中小企业创造商机。我们将按照《政府采购法》中有关扶持中小企业的规定,制订有关具体政策措施,优先采购中小企业的产品和服务。三是鼓励开展对中小企业的培训和辅导,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的演讲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推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方面,肩负着十分重要的职责。改革开放以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支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发展,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近些年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积极致力于推进个体私营企业登记监管制度改革,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四个统一”,在把好市场主体准入服务关、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方面,推出了一些重大改革措施,有力地促进了个体私营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是不断完善个体私营经济登记监管的法律体系。多年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大力支持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同时,还积极参与立法立规工作,特别是在个体私营经济登记监管方面,逐步形成了包括《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私营企业条例》、《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公司法》以及一系列与之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
二是改革登记方式,提供优质服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在企业登记上,改革登记制度,提高登记效率。积极推行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管理改革。
三是积极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国家工商总局对涉及企业登记前置审批的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分三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29项,改变管理方式2项。
四是推行政务公开,规范执法行为。全国工商系统在过去公开行政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的基础上,扩大了行政执法结果公示范围,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各地不断完善首办责任制、一次告知制和向社会公开承诺等制度。
五是广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引导个体私营业主文明经营、诚信兴业。近年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导各级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在个体私营企业中开展了以争创“光彩之星”、“户户讲道德,店店无假货”、“光彩服务周”、“青年文明号”活动为主要载体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这些活动的开展,增强了个体私营企业经营者的诚信经营意识,优化了市场环境,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中国银监会主席助理王兆星的演讲
一、改善对小企业的融资服务,是银行业改革发展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自中国银监会成立以来,我们就密切关注小企业融资的困难,并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一道,积极寻求解决办法。从2005年开始,银监会把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改善小企业金融服务列入工作重点,要求不能单纯把它看作是一项具体银行业务,而应视为一项带有战略意义的创新和改革来认识。
银监会于2005年7月出台了《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着力引导和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原则和商业化运作模式,努力建立和完善风险定价、独立核算、高效审批、激励约束、专业培训和违约信息通报等六项重要机制。
二、建立一套差别化的监管法规、制度和政策是有效开展小企业贷款工作的重要保证
为了进一步推进“六项机制”建设,给银行业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提供正向的监管激励,银监会重点研究小企业贷款与银行业传统贷款业务在监管原理和方法上的区别,研究和建立了一整套差别化的小企业贷款业务监管法规、制度和政策,实现了六大方面的制度创新:
一是不断完善银行业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的指导性文件。
二是建立独立的小企业贷款不良资产问责和免责制度体系。
三是改进小企业信用信息共享。
四是重新研究制定了一个比较切合实际的小企业授信划分标准。
五是重新制定小企业贷款的分类标准。
六是在市场准入和机构布局上对小企业贷款业务的领先银行实行鼓励和优惠政策。
三、我国小企业融资工作取得了六个方面的新进展
中国银监会将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作为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工作来加以推进,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取得了六个方面的重要成果:
一是树立了小企业贷款工作的新观念。
二是建立了小企业贷款工作的新机制。
三是开发了一系列小企业融资的新产品
四是形成了小企业贷款工作的新环境
五是小企业贷款有了新的增长。截至2006年12月末,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小企业贷款余额为53467.7亿元,比年初增加5396亿元,增幅为15.8%,小企业贷款的不良率为19.3%,比年初下降5.1个百分点。
六是正在探索一条商业可持续的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