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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对玻璃产品保障措施案作进一步调查

2008-10-26 10:09:55  来源:  作者:  进入论坛>>

  2006年6月21日,菲律宾关税委员会决定对进口印花玻璃、浮法玻璃和玻璃镜进行调查,以决定是否延长对上述产品的保障措施。

  2006年5月12日,菲律宾ASAHI玻璃制造公司向菲律宾贸工部进口服务局提交申请,要求延长对上述产品的保障措施期限;2006年5月17日,菲律宾贸工部将该申请书转至菲律宾关税委员会;2006年6月21日,菲律宾关税委员会决定对本案进行正式调查。

  2004年,菲贸工部长批准对上述玻璃产品采取保障措施,自2003年10月13日起实施临时保障措施,期限为3年。由于该措施的实施期限即将到期,ASAHI公司又以需要更多时间实现调整计划和电价、燃油价、运输费用上涨以及中国大量购买而引起国际上多数物资涨价等理由向菲律宾贸工部提出延期申请。

  该案涉及国家(地区)包括:澳大利亚、印度、印尼、韩国、马来西亚、巴基斯坦、中国、新加坡、泰国、越南和中国台湾地区。涉及产品包括东盟协调税号70031200、70031290、70031920、70031990项下的印花玻璃,70052120、70052190、70052920、7005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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